主妇家中被杀
2007年1月18日中午12点多,刚刚放学的霸州市胜芳镇小学生于晓蹦蹦跳跳地跑回家,还没进家门,就大声地喊“妈——”,可家里静悄悄的,推开卧室的门,母亲趴在地上,头前一滩血,小于晓吓得哭喊着跑了出来……
12点20分,霸州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杨建军正准备去吃午饭,突然接了个电话。听过电话,他一边对着手机讲:“保护好现场,立即派人去医院,控制附近主要路口,注意发现可疑人……”,一边快步向外走去。路上,他又拨通局长张学军的电话,那边回话:“知道了,我正往现场赶呢!”
凶案现场已经遭到受害者家人的严重破坏,但经过详细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初步现场“复原”很快完成。
现场位于胜芳镇的一处平房内,该户人家大门向西,有两间正房,死者当时头向南趴在东边卧室床和衣柜中间,地上有一滩明显血迹,还有零星喷溅血迹。现场足迹零乱,一个衣柜的门开着,把手和插着的钥匙上有血迹。地上扔着一个包,死者丈夫于海证明,放在包内一万元现金不见了,家里其他地方没有被翻动过。
受害者李丽,在被邻居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她今年33岁,东北人,与丈夫来霸州做生意。房屋是一家人租住的,平时,丈夫外出、孩子上学,家里就李丽一人。
尸检结果也很快出来了。李丽身中数刀,其中致命伤多达4处。死亡时间在11点20分左右。衣柜门把手和插着的钥匙上的血迹,与死者相同。
通过现场勘查和尸检情况,几位指挥官做出初步判断:这应是一起熟人单独作案的抢劫杀人案。
“现场复原”了这样的情景:受害人手和胳膊有多处刀伤,说明受害人曾反抗过;受害人受伤后,被嫌疑人用刀逼着,拿钥匙打开衣柜门,拿出包中的一万元钱交给嫌疑人;嫌疑人拿到了钱,但还是杀死了受害人……死者丈夫常年从事建筑工程承包,家中比较有钱,案发前不久还刚买了辆新本田车,受害人平时一个人在家几乎不给陌生人开门,作案人不仅熟悉受害人家中情况,而且就是要致受害人于死地,可以基本断定,熟人作案可能性大。
谁跟死者认识?
临近年关,发生如此性质恶劣的杀人案,一时间闹得胜芳镇人心惶惶。抽调了80多名精干警力组成的“1·18”专案组全力以赴立即投入战斗状态。副组长杨建军胸有成竹地对组长张学军表示:这个案子应该很快就会破。新上任不久的刑警大队长尚福年、胜芳刑警队中队长刘颖华也向局党委立下了军令状。
现场调查、走访群众、围绕死者和死者家庭等社会关系的调查都在紧张而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13时,据被害人李丽的邻居反映,18日上午11时30分许,曾见一名戴帽子、口罩的男子推自行车从被害人家中出来,此人中等身材。
15时,民警得知,一位群众在离现场不远的石灰场捡到了一把带血的尖刀,专案民警随即将提取的刀拿回鉴定,刀上所粘血迹与被害人李丽血型完全吻合,此刀正是作案凶器。
18时,专案组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在对现场勘查、周边调查走访、家属座谈、访问报案人以及犯罪分子逃跑路线等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后,给犯罪嫌疑人做了进一步“画像”:男性,年龄在30岁左右,身高约1.7米,体态中等,持奇峰牌308型匕首,交通工具是一辆灰色旧自行车,现场院墙无攀爬痕迹,从大门口进入现场。
专案组确定了以案找人、以车找人、以人找人的工作思路,参战民警兵分五路连夜继续开展工作,继续深入案发现场的调查和走访;对被害人丈夫及其他亲属进行详细座谈;对曾在被害人丈夫于海手下工作过的工人进行全面排查;对有可能接近受害人的符合嫌疑人特征的重点人口展开深入排查;查找嫌疑人作案凶器来源。
死者夫妻感情很好,从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上,首先把受害人的丈夫于海排除。然后,亲戚、朋友以及任何与受害者有过交往的人都一一进行摸排。
数九寒天,北风刺骨,此时正值春节前外地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专案民警工作难度可想而知。仅找作案凶器的来源就费了很大的周折。先是把胜芳镇所有卖刀具的地方都摸了个遍,最后确定只有一家小五金店经营并可能零售过同型号的刀具。然后派“便衣”去买同型号的刀具,并以刀太钝为由,在店主换刀之际摸清刀具的存放地点,当与店主正面接触时,店主拒绝承认卖过管制刀具,当侦查员将其藏匿的刀具拿出来后,店主才终于交代,案发上午,他曾经卖过一把同样的刀,他描述的买主与本案嫌疑人相符。
在近一周的工作中,专案组民警先后走访胜芳镇群众8000多人次,审查重点人员600余名,同时散发悬赏通告1万余份。其中有重点嫌疑的几十人先后被排除,并没有获取到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
奔赴哈尔滨
难道是流窜作案?还是嫌疑人故意制造现场假象,以误导我们的侦查方向?近一周的调查后,部分专案民警对专案组的工作重点产生了怀疑。
1月25日,副局长杨建军带人再次复勘现场,复查之后,他更坚定了最初的判断:方向不会错,可能还有漏排之人,继续扩大摸排范围。
1月29日,专案组民警深入走访中终于获悉,曾给死者丈夫于海打工、现给于海哥哥打工的一个叫“王小军”的黑龙江籍男子,体貌特征与嫌疑人相符,最重要的是,有人看见“王小军”1月18日上午曾骑一辆灰色自行车在案发现场附近出现过。
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发现“王小军”在给于海打工期间曾跟着于海去过家中,与死者见过面。
“王小军”立刻被列为第一嫌疑人。但“王小军”已返回黑龙江哈尔滨过年节去了,他的准确姓名及家庭地址警方还并未掌握。
为尽快抓获嫌疑人,不打草惊蛇,专案组决定对“王小军”秘密调查最快抓捕。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由副局长杨建军带领民警在胜芳镇调查王小军的暂住地点、真实身份及社会关系;一路由刑警大队长尚福年带领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哈尔滨。
偌大一个哈尔滨,怎样才能找到“王小军”呢?民警先是赶到在霸州胜芳打工人员较多的巴彦县,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对几个重点乡镇逐一排查,可经过两天两夜的连续工作,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大队长尚福年决定转往另一个来胜芳打工人员较多的呼兰县继续调查。
1月31日,留守胜芳镇的专案民警经过一天一夜的连续摸排,最终确定“王小军”真名叫王红军,28岁,呼兰县白奎镇望山村人。
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通过内线了解,王红军正在望山村的家中。
事不宜迟,当日15时,当地民警配合河北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王红军从家中“掏”了出来。
“好男人”染上了赌瘾
人被带到当地派出所,就地审讯。但王红军却一问三不知,最后闭口不言。为尽快找到突破口,大队长尚福年跟赶来的王红军的妻子唠起了家常。王妻一直跟着丈夫在河北打工。
家里怎么样啊?在外面打工苦不?丈夫收入如何呀?聊着聊着,王红军的妻子就说出了丈夫临回老家时,曾交给了她一万多元现金。尚福年一核计,正是案发当天。
留在胜芳的专案民警很快调查出,王红军平时每月透支工资,年终结算工资时只领取了现金500元。
副局长杨建军带领专案民警找到了王红军在胜芳的具体租房地点,勘查时发现,王红军租住的房子里存放的一辆灰色旧自行车,脚踏板上粘有血迹。在他的租住房内还提取了一双鞋帮上带有喷溅血迹的运动鞋,经鉴定血迹与被害人血型完全吻合。
在获取充足的证据后,大队长尚福年组织专案民警再审讯王红军。几个回合下来,无法自圆其说的王红军不得不如实交待了2008年1月18日11点多,持刀进入于家实施抢劫,抢得现金一万余元后,又将女主人李丽残忍杀死的犯罪事实。
原来,王红军原本是个很顾家的男人,每月都将工资全部交给妻子。但近一年来,王红军粘染上了赌博的嗜好,他打工的工资每月一结都要去玩两把,输多赢少,没法给妻子交帐,只好谎称工资年底才结。
2008年1月,王红军的妻子不小心碰掉了两颗牙,镶牙花了1000多元,家里钱很紧。而且临近春节,妻子盘算着想早点回老家过年,就催促王红军尽快跟老板“结账”。开始时,王红军撒谎说老板没钱,还要再等几天。可是妻子天天催问工资的事。为此,王红军不得不考虑怎样尽快弄点钱给妻子交差。他突然想起自己以前的老板于海,听说近两年生意做得不错,家中肯定有钱,于是决定铤而走险。
1月18日上午11点,王红军骑自行车来到了于家门外,戴好预先准备好的帽子、口罩,敲开门后,迅速将女主人李丽控制,并持刀向李丽索要钱财,李丽受伤后,不得不将家中存放的一万多元现金找出来交给了王红军。可正当王红军准备离开时,李丽却突然问了句“你是小军吧?”王红军见事情已败露,遂杀人灭口。
2008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六,专案组民警押解王红军凯旋而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