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军辉 李爱红)近日,乐亭警方成功侦破一起诈骗案,黑龙江籍卢某 “卷”走生意伙伴的7.8万元货款,潜逃一周后被收入法网。8月16日,受害人专程赶到乐亭县公安局,向办案民警敬献了书有“办案神速、为民解忧”的大红锦旗以示谢意。
年过五旬的老赵在乐亭县姜各庄镇庄西村经营一家货栈,每年七、八月份,许多外地客户来货栈收购鲜桃、甜梨、苹果等水果。由于生意来往频繁,再加上老赵为人忠厚,几年来结识了许多固定的外地客户。今年7月19日,黑龙江省的卢某和迟某等人再次来货栈收购鲜桃,并从货栈租用了3150只塑料箱子,约定23日将15044元的桃款和价值63000元的箱子一同归还。鉴于以前的交往,老赵并没有多想便答应了卢某。然而,意外发生了。付桃款和归还箱子的日子到了,但卢某始终没有出现。由于数额较大,老赵心中开始发慌,便打电话询问情况,卢某自称车子在路上出了故障,24日一定将货款和箱子送到。可到了次日中午,老赵发现居住在货栈的卢某合伙人迟某没有了踪迹,再拨打电话联系时,卢某的手机已停机。一种不祥之兆突袭而来,无耐之下,老赵向乐亭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乐亭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从服务全县“三农”和保护果农利益出发,责成经侦大队立案侦查,迅速侦破此案。7月26日,乐亭警方在获取案件线索后,派侦查员孙亮宇、尹一江前往北京市丰台区水果批发市场调查取证,并获取了卢某犯罪证据,卢某因涉嫌诈骗被乐亭警方列为上网逃犯。为尽快挽回经受害群众的济损失,办案民警围绕卢某可能落脚的地区展开调查,一路追踪至“冰城”哈尔滨,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7月30日将犯罪嫌疑人卢某收入法网。
经审讯,卢某交代了诈骗货主15044元桃款,以及将价值63000元的塑料箱子销脏,将所得的钱款用于还债和挥霍的犯罪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