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8-7-15 10: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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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跃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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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消息 日前,青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仅用四小时便成功破获了2008.7.11”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刘甲(男,30岁,青县清州镇人)被及时抓获归案。 7月11日8时05分,青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县电力局宿舍居民汤某报案称:其儿媳刘乙、孙女刘丙被人杀死在家中。接报后,县长助理、局长宁金龙、政委常金标、副局长赵玉石、薛震、刑警大队长任忠良带领侦技人员火速赶到案发现场,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由县长助理、局长宁金龙为组长的专案组,立即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市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巩固军闻讯后也立即带领侦技人员赶到现场全力支援案件侦破工作。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被害人刘乙(女,31岁,青县电力局职工)、刘丙(女,4岁,刘乙之女)被人杀死在自家的床上。经尸检,被害人刘乙系被锐器作用于脏器至失血性休克死亡,刘丙系窒息死亡,室内物品有被翻动的痕迹。 经过细致的现场勘查,专案组民警发现案发现场有伪造迹象,在对被害人刘乙的丈夫刘甲进行询问时,其情绪反常,回答问题前后矛盾。鉴于刘甲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民警立即将其控制住。在进一步调查中,办案民警环环相扣,步步加压。12时许,刘甲的心理防线被突破,如实交待了7月11日凌晨3时许,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刘乙发生口角,由于气愤,持斧子和匕首将其妻杀死,又将被惊醒的女儿刘丙用枕头捂死,后将室内物品翻乱,伪造现场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甲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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