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枫楠)近日在唐山市丰南区公安交警大队侦破的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中,出现了一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进了看守所,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进了拘留所,一起逃逸案四人进班房耐人寻味令人费解的现象。
8月21日6时40分许,在丰碱线34km+742.6m处,黑沿子镇黑北村村民高某某(男,19岁)无证驾驶号牌为冀B**630桑塔纳轿车,在由北向南行驶时,与黑沿子镇毕家Ο中村毕某某驾驶同向行驶的拼装翻斗车追尾,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4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高某某弃车逃离现场。当与交通肇事逃逸人高某某有间接朋友关系,在肇事车辆上有间接承租转借关系的张某某得知发案信息后,受朋友之托,请有驾驶证的哥们张某赶到事发现场冒名顶替,当张某冒名顶替的企图被识破后,张某某抱着受朋友之托成人之事,顶个名凑点钱就会消灾的心态,又亲自来到事故现场冒名顶替。但当他了解到在事故中有一人死亡感到后果严重时便心生恐惧,故在交警的开导盘问下,供出了肇事逃逸者是高某某的事实。
案情大白后,高某某因无证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毕某某因无证驾驶拼装机动车且违法载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被公安交管部门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并将承担其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令人感到可悲的是张某、张某某无视法律法规,为了朋友义气竟采取冒名顶替的手段,干扰公安交管部门侦查破案,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被送进了行政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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