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7日上午9时,省会新华公安分局宁安路派出所接到石家庄市和平西路某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张老板报警称:该店价值1万余元的四辆电动车被盗。接警后所长赵智强立即指派民警郭占龙、董振国赶到案发现场。经勘查:专卖店的卷闸门被硬物撬开,大厅内的四辆价值12000元的电动自行车不翼而飞。民警立即开展工作,经过大量地走访调查了解,曾在该店打过工的白某有为重大作案嫌疑。另据线索得知:犯罪嫌疑人白某已逃到宁晋县某村躲藏。
为了尽快将其抓获归案,民警郭占龙、董振国当天驱车赶到宁晋县白某可能藏匿的地方进行布控守候。当天中午1时许,白某果然若无其事地从某厂的大门口走出来,当民警大喊白某的名字时,白某被突如其来的喊声吓了一跳,并下意识地撒腿就跑。民警迅速追赶,大约追出近百米的距离,白某被民警擒获。
在讯问中,白某拒不承认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但最后在民警强大的政治攻势和人证面前才低下了头,交待了犯罪经过,并供出了犯罪同伙。弄清事实后,民警郭占龙立即向所长赵智强进行了汇报,赵智强马上安排民警宋云翔、董书平赶到该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在店内将正在干活的嫌疑人李某抓获。犯罪团伙的另一名嫌疑人闫某,在柏林庄村租房住地也被警方抓获。据嫌疑人交待盗窃的赃物,四辆电动自行车以5000元的低卖到灵寿县某电动自行车专卖店,为防止赃物的再次卖出,所长赵智强立即决定,由民警宋云翔、董书平火速赶到收赃地,于1月18日下午5时许,将被盗的四辆电动自行车全部取回。
经进一步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白某、李某、闫某1月17日晚9时许,三人聚在一起喝酒后,白某提出到李某还在打工的电动自行车专卖弄几辆车卖钱花。当晚12时许,三名嫌疑人携带作案工具铁锤、撬棍溜到位于和平西路的某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用撬棍将卷闸门撬开,从店内盗窃电动自行车四辆,而后白某租来了一辆货车,趁夜色将电动自行车拉到灵寿县一个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内销赃,得赃款5000元。1月19日,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