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开展的“天鹰行动”中,秦皇岛山海关公安分局发扬连续奋战的精神,快速反应、扎实工作,仅用6天就侦破了一起持枪抢劫加油站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突发劫案
2月1日晚23时许,山海关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高建庄派出所辖区某加油站遭到几名持枪歹徒的抢劫。接报后,局长周辉、副局长王福林带领刑警、高建庄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通过对加油站两名值班人员的询问,得知抢劫者是几名戴帽子、口罩的男子,其中一人持枪,抢走现金900余元,并将存有5000余元的保险柜劫走后逃跑。分局立即调集警力在各主要路段进行巡逻、堵卡,同时向市局通报案情,请求兄弟单位协助布控。
初露端倪
正当分局开展各项工作时,刚刚巡逻归来的两名高建庄派出所民警反映了一个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当晚23时许,他们巡逻至102国道该被抢加油站附近时,曾发现一辆黑色伊兰特轿车停在路边,两名民警出于警察的职业敏感性,记下了这辆轿车的车牌号,办案民警一致认为该车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工作,办案民警很快确定了该车系抚宁县赵某所有。民警立即连夜赶到抚宁,但赵某还未回家。2月2日清晨6时,当赵开着该车回到抚宁家中时,被蹲守民警控制。经询问,该人无作案时间,而是曾将车借给朋友刘某。刘某曾于1日晚22时将车开走,凌晨1时才将车还给赵,根据时间判断,刘某有作案时间。
案情重大,2月2日上午,分局局长周辉亲自到高建庄派出所听取了案情汇报,亲自挂帅成立了专案组,市局刑警支队也派出精干警力来关协助开展侦破工作。通过对刘某经常上网的网吧的走访,发现该人案发当晚零时许曾开车带着几个人来过网吧,而此时正好与案发的时间对应,据此,专案组确定刘某就是该案的重要嫌疑人。与此同时,通过细致的走访,专案组民警又锁定了另一名可疑人员张某可能参与了1日晚的抢劫,而此时的张某在海港区某发廊内出现。
收网抓捕
2日晚21时许,王福林副局长带领抓捕小组在该发廊将张某抓获。经审问,张某(男,21岁、黑龙江庆安县人、暂住海港区)如实供述了实施抢劫的经过,并且又交代了三名团伙成员:刘某(男,24岁,黑龙江木兰县人,暂住海港区),马某(男,21岁,黑龙江庆安县人,暂住海港区),贾某(男,18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同时,抓捕组还在该发廊起获作案用刀具一把。专案组立即根据张某的供述,布署了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措施。2月3日早8时许,犯罪嫌疑人贾某打通了张某的手机,称自己正在海港区金三角附近某旅馆,专案组民警立即赶到该旅馆将贾某抓获。2月5日16时30分,市局传来消息,刘某在海港区四道桥附近一网吧上网,17时许刘某被抓获,抓捕民警在其海港区团结里的暂住地,起获作案用制式钢珠枪。2月7日15时许,在市局有关部门的协助下,马某在海港区一网吧落网。
水落石出
至此,这起性质恶劣的持枪抢劫加油站案件4名主犯落网,案件胜利告破。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犯罪经过:刘某等人在海港区人民广场旱冰场玩乐时结识,由于均是社会闲散人员,便很快纠集在一起,经常从事一些不法行为。2月1日,几人再次见面,马某提出要干大活,其他人同意一起参与。当晚马某等3人乘公交车到山海关,吃饭后在山海关区内闲逛(上网)。23时左右,刘某驾驶借来的黑色伊兰特轿车载几人来到102国道案发地附近,简单进行分工后便持枪、持刀实施了抢劫行为,后驾车逃跑。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马某还供述了曾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在山海关区、海港区等地抢劫作案20余起、伤害作案6起,伤害致死1人的重大犯罪事实。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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