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8-7-14 14:52:20 |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李忠勇 高晨琼 |
责任编辑:王跃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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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至12日,井陉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剥茧抽丝,迅速破获一起造假象、报假案,掩盖犯罪事实,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过失致人死亡案。 7月11日23时许,井陉县微水刑警队接到辖区威州镇东头砖厂职工赵某报案称,在该砖厂储灰场处发现一男尸,该男子为酒醉后死亡。接报后,副局长刘端廷、冀慧明和刑警大队长王国生带领技侦人员先后赶赴现场。经调查,该砖厂股东李清水(化名,男,49岁,井陉县威州镇人)称,死者为贵州籍人,2007年曾在东头砖厂打工,当晚21时30分许,他在砖厂内巡逻时发现一男子躺在砖厂储灰场内,并已酒醉死亡,便通知砖厂工人赵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尸检发现该男子有多处骨折,胸腔内大量积血,系外力致死。经过大量摸排工作,确认死者名叫王某(男,45岁,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人),现在威州镇新蒿亭砖厂打工。同时得知,当晚曾有东头砖厂铲车司机李小云(化名,男,19岁,井陉县威州镇人)在储灰场作业,其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办案民警立即前往李小云家中,一举将其抓获。 经审讯,李小云供认:7月11日21时30分许,其驾驶自家黄色成工30型铲车在威州镇东头砖厂储灰场内倒运烟道灰过程中,在倒车时不慎将王某轧死。之后,他将王某尸体搬离车下,并将此事告诉砖厂股东李清水,李清水让他将铲车开走,破坏现场,又通知李小云的父亲李高兴(化名,男,44岁),三人密谋以王某酗酒致死为名,报假案,掩盖犯罪事实,以逃避法律责任。没想到,却弄巧成拙,把3个人一起栽了进去。李清水、李高兴也对他们包庇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小云和李清水、李高兴分别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包庇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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