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出气要不得
因琐事两人发生矛盾,一方却约来同伙,对另一方打劫,为自己出气,最终落得被刑事拘留,后悔已晚。
2008年8月25日24时许,清苑城关刑警中队接到保定市彭某(女 、29岁)报案称:8月24日下午6点,其在清苑县城中心街一胡同里被一男一女持刀抢劫戒指、耳钉、手机等物,价值2000余元。接报后,刑警大队大队长安磊立即组织城关刑警队民警展开工作。
犯罪分子公然在青天白日下持刀抢劫,气焰极其嚣张,影响极度恶劣。城关刑警队全体民警下定决心,一定要尽快侦破此案,消除恶劣影响。经过认真细致的排查和摸访,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5岁,饶阳县人,有盗窃的犯罪前科)落入了警方视线。8月29日下午4时许,警方得到线索,犯罪嫌疑人李某出现在县城太阳宫附近,城关刑警队迅速出击,将其当场抓获。经突审,李某交代:其伙同高某(女、31岁,清苑县人)于8月24日在县城中心街北侧一胡同内持刀抢劫彭某手机一部、耳钉一副、戒指三个。经工作,警方于当日下午在一出租屋内将高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某对抢劫事实供认不讳。抢劫的原因竟然是她和彭某因一些琐事产生矛盾,心中愤恨难平,就约来朋友李某,计划教训一下彭某,出出气。8月24日下午,李某、高某二人尾随彭某至僻静处,将彭某抢劫一空。
目前,部分赃物已追回,犯罪嫌疑人李某、高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杨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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