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四大队开展“金盾3号”
集中统一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保定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金盾3号”集中统一行动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9月5日下午,大队精心部署警力,严格落实责任,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共出动警力148人次,警车43辆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90余起,查处酒后驾驶11例,暂扣驾驶证11例、查缴假牌假照(牌照架子)23副、铁棒1根、管制刀具2把,查纠农用车载人7例、摩托车不戴头盔32例。大大扼制了交通违法的势头,给交通违法者、不法分子造成了高压威慑态势,营造了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方案要求,大队组织全体民警积极投入到路面管控工作中,要求除留有值班人员外,全部充实到路面上,提高道路管控密度和强度。大队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亲自到一线指挥督导工作。大队长李鸣负责全面工作的同时,又负责巡逻、治酒的工作,每天都是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临一线进行督导。副大队长赵二刚,黄荣泉分别负责二号卡点和四号卡点的工作,都是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极大地调动了民警的积极性。
二、强化严查严治。大队把路面作为“主战场”,集中警力和精力,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及时查纠、震慑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行动中,大队联合分局巡警大队及辖区派出所加大了对涉牌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净化路面交通秩序,严厉打击街面两抢一盗犯罪行为。按照“三必控”、“六必查”、“三必抓”的工作重点,加大对过往行人、车辆的询问盘查力度,逐车检查登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的始终,采取在辖区主要道路沿线悬挂宣传横幅、在重要路口路段设立交通安全服务站、联合新闻单位进行现场采访报道、组织民警深入单位企业开展宣传活动等有效方式,积极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目前,大队正在抓住校车治理的有利时机,深入学校搞好校车驾驶人、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观念,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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