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7-8-24 12: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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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动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向警方提供案件线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市公安局专门制定出台了《保定市公安局关于对群众举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奖励办法》。 该《办法》规定,群众主动举报案件、追逃线索或同现行犯罪嫌疑人作斗争,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及抓获犯罪嫌疑人发挥直接作用的,一经公安机关查实认定,视情给予奖励。主要包括,当场抓获或扭送现行犯罪嫌疑人、在逃犯至公安机关的;口头、电话、书面举报破案及抓获犯罪嫌疑人线索的;协助公安人员抓捕犯罪嫌疑人发挥重大作用的。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5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奖励。市公安局专门设立举报中心,该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严打办,举报电话为3029706、2067110、3054110、3055110或110。举报群众如不便告知自己真名,可用四位数字作代码向公安机关举报,市公安局将为举报群众严格保密,以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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