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四大队采取“五项措施”确保
群众信访案件问题的解决
交警四大队根据市局、支队的要求和有关指示精神,积极采取“五项措施”,集中围绕化解事故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为中心,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保障,以结案事了为目标,不断提高交通事故信访工作水平和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坚持一把手亲自接访、亲自督办。每周一、周五为大队长接访日,对于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当场答复不了的,亲自协调督办,并安排相关人员尽快进行调查处理,尽快予以答复。在执法窗口,还公布了大队长的接访电话,以便利群众。
二是落实值日警官制度。在事故处理岗位设立值日警官,由值日警官当场受理群众报警、投诉和咨询等事宜,实行首问负责制,能当场答复的问题现场进行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及时转送给大队领导,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三是落实矛盾化解制度。对受理的交通事故信访案件,要坚持做到“五个到位”,即:认识到位、感情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对信访人诉求合理的部分,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问题的尽快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积极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并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对坚持过分或不合理要求的,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并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做到以理服人,促使其放弃无理要求。
四是落实对重点信访案件的处置制度。对重点信访案件和有越级信访苗头的重点信访人,大队领导实行分工包案,严格落实责任、具体责任人员,层层签定化解、稳控工作责任状,做到信访问题及时化解,信访人员不失控、不漏管。
五、规范执法,狠抓信访案件的源头防治。在执法活动中,严格坚持“职权有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追究”的权力与责任对等原则,按照“谁办案、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基本要求,实行严格的案件审核把关,切实加大内部执法监督制约力度,坚决克服和纠正执法中的人为因素,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其次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对上门办事、咨询和反映问题的群众,做到热情文明服务,以诚相待,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有效防止因服务态度、方式方法或办事效率等方面引发新的信访或投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