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真贯彻落实省交管局、保定市支队关于对十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的工作意见,在唱响人性化执法服务理念的同时,出台“十严罚”工作措施,坚持“十不罚”和“十严罚”紧密结合,助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努力打造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组织民警学习培训“十不罚”。该大队及时下载了《关于对十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的通知》,印发到全体民警手中,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背记。教导员亲自负责,对“十不罚”内容进行过关式考试,为确保此项规定落实到位做好了充分准备。
二是制定出台“十严罚”措施。对以下十种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制定出台了“十严罚”措施,即无证驾驶必严罚、酒后驾车必严罚、超员载客必严罚、超速行驶必严罚、违法载人必严罚、无牌无照必严罚、假牌假证必严罚、报废拼装必严罚、遮挡号牌必严罚、交通肇事必严罚。
三是集中开展“十不罚”、“十严罚”提示日行动。定于11月18至11月24日,以“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十不罚”、“十严罚”集中提示日行动。广泛印发“十不罚”和“十严罚”宣传材料1万余份,提高了社会覆盖面和知晓率。
四是“十不罚”与“十严罚”紧密结合,助推百日行动。一方面,对包括上述十项内容在内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人性化执法,教育纠正,不予处罚;另一方面,对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十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寓管理于服务,教育与管理并重,不教育不处罚,逢处罚必严格,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2008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