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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处职责
日期:2007-1-12 16: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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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提出防范、打击、处置恐怖活动的政策建议。
(2)制定落实反恐怖斗争方针和政策的具体实施措施。
(3)协调各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和省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拟定打击和处置各类暴力恐怖事件预案和紧急救援工作预案,并指导组织实施。
(4)研究制定反恐怖机动队、反恐怖基础建设和装备方案,提出预算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河北省的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行动处置组日常工作。
(6)负责开展对境内恐怖犯罪组织和恐怖案件的情报搜集和侦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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