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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街道禁止车辆通行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有关部门发出正月十六“遛百病”活动通告
日期:2008-2-22 14:51:29
来源:
作者:孙庆宇
责任编辑:


 

    为了保障沧州市区市民正月十六晚“遛百病”(沧州特有的习俗)活动期间的正常秩序,2月20日,沧州市政府责成市公安局等有关各部门发出通告,对2月22日晚,市区交通、烟花爆竹燃放等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正月十六“遛百病”,是沧州市民的一项传统习俗,为了保障“遛百病”活动期间的正常秩序,确保社会安定和市民的人身安全,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及案件的发生,市政府与市公安局等单位做出决定,对2月22日(正月十六)晚18时至23时,市区各主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东至千童大道(远东环大街)、西至浮阳大道(原西环大街)、南到黄河路(原南环路)、北到永济路(原北环路)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行驶。
    22日晚18时至23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沿街路面及门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禁止商业网点、摊点、商贩在当天晚上销售各类烟花爆竹。市区内所有沿街商业门店从晚上18时起停止营业。
    此外,当天晚18时至23时,有关部门将禁止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在市区沿街路面上举办任何形式的文艺演出和文化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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