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8-7-2 10:29:39 |
来源: |
作者: |
责任编辑:曹耀锋 |
|
日前,青县公安局,多警联动,快速反应,出动80余名警力,在沧州市消防支队的大力协助下,经11个小时的连续奋战,成功处置一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6月28日20时34分,我局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在104国道青县县城北4-5公里处,有两辆大货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其中一辆大货车侧翻于沟中。接报警后,指挥中心迅速指令巡警一中队和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出警。巡警一中队到达现场后,发现侧翻于沟中的不是大货车,而是一辆载有危险化学品的罐车。经现场调查,该罐车装有27吨丙烯酸,丙烯酸属于危险化学品,有毒、易燃、易爆,而且已经发生了泄漏,现场有明显的刺鼻气味。鉴于情况紧急,巡警一中队立即将警情向指挥中心进行报告。指挥中心立即将情况向值班局领导副政委吴彦庆和县长助理、局长宁金龙进行了汇报。县长助理、局长宁金龙立即指令指挥中心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将警情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世勇和值班的政府副县长陈瑞龙进行了汇报。随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世勇、副县长陈瑞龙、县长助理、公安局长宁金龙赶到现场,亲临一线,指挥抢险工作。县安监局在获知事故发生后,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参与处置工作。大地化工集团董事长许家琦闻讯后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凭借丰富的化工产品生产、运输、使用经验,积极为处置工作出力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指导现场处置工作。 经了解得知,当日20时许,一辆山东牌照的罐车经104国道由北京拉危险化学品到山东,当行至青县县城北约4-5公里处,由于前方一辆大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罐车为避让摩托车,司机急向右侧打方向致使罐车侧翻于沟中,导致部分危险化学品发生了泄漏。为妥善处置泄露事故,我局迅速分成三个组展开工作,第一组由副政委孙增祥任组长,由消防大队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现场处置;第二组由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张文峰任组长,由交警和巡警人员组成,迅速对事故现场南北500米实行交通管制;第三组由副政委吴彦庆任组长,由治安和巡警人员组成,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及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 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现场抢险人员决定采取先对现场进行紧急处置,然后调车倒罐的方式来消除隐患。消防大队长苏同强立即请求市消防支队支援,随即,市消防支队政委周长生亲自带领5部消防车和2部照明器材车赶到现场,消防支队的5辆消防车和我局消防大队的3辆消防车立即对已经泄漏的丙烯酸进行喷水稀释。在进行稀释处理后,交警大队长张文峰迅速调来两辆大吊车和一辆大型罐车进行倒罐。在全体参战人员的共同努力下,6月29日5时30分倒罐成功。我局参战民警继续对现场进行进一步的处置,直至29日7时许,在经过近11个小时的连续奋战后,整个现场处置完毕。在这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过程中,我局反应灵敏、出警及时,短时间内调集交警、巡警、治安等多个部门、多个警种的80余名警力赶到现场开展抢险工作,由于行动迅速、处置得当,从而确保了此次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