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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移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规范
日期:2007-6-5 8:57:52
来源:
作者:李青
责任编辑:曹耀锋
点击次数:
        街小巷内停车不影响交通者不予抓拍,因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导致的违法行为不予抓拍。记者今天(4日)从江西省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移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市内83条移动电子警察抓拍路段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范围。新规已于6月1日起实行。
        根据该规范,民警使用数码相机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时,照片要能反映出违法车辆的基本情况、违法时间、违法地点及违法情节。同时,两种情形下可不予抓拍:一是由于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易造成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可以不予抓拍;二是在小街小巷内停放的车辆(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除外),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不予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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