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8-7-4 9: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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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新桥 |
责任编辑:吴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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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一大早,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分局新沟桥街新桥社区民警彭涛骑上印有“青山社区警务”字样的自行车,来到社区警务室上班。 随着人们经济生活条件的改善,青山区公安分局许多民警都购买了汽车,民警为了方便工作,开着汽车下社区。2007年初分局领导在到社区检查工作时,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出台了一条规定:所有社区民警下社区工作必须着装并骑自行车,严禁社区民警开汽车下社区。 该分局负责人解释,民警着装骑自行车下社区既可以和居民面对面交流,了解掌握社区情况,增加见警率,又给群众增添了安全感,还可以震慑犯罪分子,一举双得。否则民警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利于同群众沟通。 为此,青山分局及时订制了100余辆警用自行车,按照一警一车的标准,为全区每名社区民警配备了一辆警用自行车。 这是青山警方实行近距离加流动性亲民、为民的一项新举措,坚持骑警用自行车开展社区巡逻、走访群众、熟悉人口、代办证件等警务工作,流动服务拉近了警民距离。 起初,个别民警对此规定不习惯,有的偷偷开车下社区,分局及派出所领导及时与其谈话,同时加强检查力度,使这一制度得到了很好的坚持。 青山区红卫路兴达社区治保主任关德君称:“民警骑警用自行车到社区,为社区群众增添了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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