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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交通违章罚款有新标准
日期:2007-4-24 9:31:48
来源:法制网
作者:张国强
责任编辑:吴爽
点击次数:
      乘车人从车辆左侧上下车,在车辆行驶中,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或者跳车,都将被罚款10元,这是《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中的新规定。该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行。
      新规定指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在无人行道路段不靠路边行走的;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不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或斑马线的……经教育不改的将被罚款5元;行人闯红灯、在马路上玩滑板、溜旱冰,罚款10元。跨越道路隔离护栏、进入高速公路、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等行为以及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以及擅自销售或者发放物品等行为罚款30元;乘车人从车辆左侧上下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乘车人未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将被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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