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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电子眼必须“下岗”河南治理违规行为
日期:2007-3-16 10:07:13
来源:违规电子眼必须“下岗”河南治理违规行为
作者:王红伟
责任编辑:吴爽
点击次数:

      今后,市民驾车出行,不用怕被“犯规”的电子眼拍到了。

      15日,河南省公安厅负责人表示,从4月1日起,河南省将重点整治电子眼不规范安装等六大违规行为。

      “不规范安装使用的电子眼,坚决让它下岗;不整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程德民说,省公安厅还将简化办理证照程序,不许民警刁难群众从中牟利,甚至利用职务之便敲诈勒索或违规办理。

      同时,要求民警自律,不许乱收费、乱罚款,或利用职权跨区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侵害群众利益;不许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携枪饮酒、酒后驾车、工作时间饮酒、参与赌博和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

     “各级公安机关不得私雇治安员和下达罚款指标,对于涉案财务,要及时上交、移交,不许违规使用。”程德民说,省公安厅还将重点整治民警违规上路设卡、罚款,特别是非交警人员上路罚款的行为。

      据了解,专项治理工作将从4月1日开始,省公安厅将对整治结果进行考评,并征求群众意见,对整改不力、群众意见集中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整改;对单位领导或个人不负责任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领导和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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