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公安、检察、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国土资源、建设、工商、税务、人民银行、银监管理11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联手打击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老赖,从源头上、根本上治理“执行难”。 记者从广东省委政法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几年来,广东法院每年受理执行案件均达到26万件左右,涉及标的金额超过1100亿元,居全国首位。但在执行结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和解执行结案的仅占26%,而依靠强制执行结案的达36%。以法院执行案件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平台的执行联动机制建立起来后,当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时,法院的执行措施、制裁性措施和联动机制10部门协助措施将同时启动,对被执行人的消费、信贷、投资、置业、出国、出境等各个方面加以约束和限制,进而使其丧失社会信用度,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
据悉,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问题,并决定从解决执行难入手,构建诚信广东,进一步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今年6月4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关于联合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执行联动机制涉及的11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了首次联席会议。根据执行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法院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违犯犯罪地公安机关发出协助调查函,公安机关要予以协查、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后应当协助法院予以拘留;对暴力抗法、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所在公安机关根据法院请求,应当及时出警,依法处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和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入境并协助拘传、司法拘留,对被执行人的车辆查询、冻结转移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