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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加强仿真枪查禁工作
日期:2008-7-22 10:15:10
作者:张泽民
责任编辑:王跃先


        近年来一些地方制造、销售、走私仿真枪活动屡禁不绝,利用仿真枪实施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对此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仿真枪查禁工作,有效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在仿真枪认定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仿真枪认定标准》,准确把握玩具枪与仿真枪的界限。当事人或办案机关对仿真枪认定提出异议的,由上一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各省级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仿真枪认定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对仿真枪认定程序和相关法律手续。

  根据北京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各地要从现在起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组织开展整治仿真枪统一行动。要拓宽情报来源,广泛收集线索,加强信息研判,及时组织力量,查破一批大案要案,取缔一批非法制造、销售窝点,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要强化案件经营意识,循线追踪,彻底查清仿真枪的来源及流通渠道,彻底摧毁非法制造、销售、储存、运输仿真枪的网络,彻底捣毁非法制造仿真枪的源头。要加强对网上销售仿真枪的查控力度,对发现的网上贩卖仿真枪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落地查处。各海关缉私、公安边防检查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货物和人员入出境的检控力度,注意发现查处货物走私或携带仿真枪入出境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要注意防止以玩具、工艺品等形式走私仿真枪,严防仿真枪非法入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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