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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3-29 10:5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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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责任编辑:吴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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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新型犯罪多发的情况,公安部近日发出提示,超高利润率违反商业规律,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并且利用网络非法集资可能涉嫌经济犯罪,一旦查实,将依法严惩。提示呼吁广大群众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犯罪线索。公安部经济犯罪举报中心电话:010-66266833,举报传真:010-66266834。 提示中说,近期互联网上出现大量投资基金、公司网站,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募社会公众进行投资。此类公司或者基金提供的投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以私募基金等名义募集资金,投资者将资金委托给公司经营并收取红利;二是以购买产品和发展会员为名义,投资者通过发展“下线”获利;三是投资者购买其推销的未上市公司股票,待境外上市后出售获利。此类活动主要呈现出投资极具诱惑性和网络虚拟性的特点,公司以投资金额小、回报率高、周期短为诱饵,吸引老百姓上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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