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8-6-11 10:5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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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耀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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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全面加强“两节”“两会”和春季消防安全保卫,深入落实奥运会火炬传递及测试赛期间的消防安全措施,尤其是“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公安部消防局一方面火速从全国各地抽调警力赶赴灾区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和抢险救援,一方面积极做好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工作,确保了全国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据统计,1至5月份,全国共发生火灾70288起(指统计月,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下同),死亡787人,受伤277人,直接财产损失5亿多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6.9%、3%和27.1%,损失上升10.8%。其中,较大、重大火灾40起,死亡172人,受伤10人,直接财产损失1114.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起数和亡人分别增加14.3%和11.7%外,伤人、损失分别下降63%、77.5%;全国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火灾。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份春季火灾形势总体稳定,北方13省份明显下降;四川、重庆、甘肃、陕西等地震灾区加强了火灾预防,未发生较大及重特大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火灾明显减少,易燃易爆场所火灾稳中有降;城市、县城集镇火灾起数下降,但农村死亡人数和损失有所增加;近六成火灾死亡人员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数据还显示,10时至22时为火灾多发时段,亡人火灾多集中在22时至凌晨6时;电气、用火不慎、吸烟、玩火、生产作业不慎等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占较大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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