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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故意杀人案嫌犯刘仁峰
日期:2007-12-7 11:26:41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曹耀锋

        公安部日前发出A级通缉令,缉拿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实施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刘仁峰。
  据介绍,2007年11月2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致1人死亡。经侦查,发现刘仁峰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据查,该人涉嫌于2000年5月2日在哈尔滨市抢劫杀死2人、2003年6月28日在长春市诈骗21万元、2007年11月4日在哈尔滨市抢劫杀害1人(未遂)、2007年11月7日在长春市抢劫杀害1人。现刘仁峰在逃。
  刘仁峰,男,1968年11月27日出生,住在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8-4号楼3单元202室,身高1.70米,肤色较白,单眼皮,操辽宁口音。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协助缉捕刘仁峰,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部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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