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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
日期:2008-9-22 11:40:35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王跃先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决定从今年9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以客运交通、高速公路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平稳。  
                                               
  9月21日起,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全面启动所有高速公路及国、省道上交通安全服务站,对过往的7座以上营运客车进行逐车检查、登记,杜绝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对超员20%以上客运车辆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还将抄告所属地交通部门进行查处。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对所有客运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取缔存在隐患的客运车辆,清退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客运车驾驶人。各地将设立客运交通安全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客运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为强化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充分利用测速、酒精检测仪和其他执法装备,严查超速、超员、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施不间断的巡逻管控。各地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高速公路业主单位效益考核内容,聘请收费员、路政员和养护工为交通安全信息员,举报和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百日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向农村道路倾斜,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严查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将农村乡镇大型集市纳入交警中队日常管理范围,安排警力维护赶集、赶场活动秩序,查处和制止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此外,为强化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组织宣传队伍进入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沿线村庄、长短途客运企业,结合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重点宣传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高广大群众和客运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地将围绕“百日行动”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引导社会积极关注交通安全和预防交通事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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