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山分局针对队伍现状和工作实际,着眼于加强队伍管理,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推动公安工作长远发展进步,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局施行了千分制综合考评机制。
综合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对象包括刑侦、治安、户政、政工、纪检、信访、督察、执法等各个部门和基层所队,考评内容涵盖了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重点突出队伍建设、执法质量和业务工作三个方面。考评总分为1000分,其中队伍建设200分,执法质量200分,业务工作580分,环境卫生20分,信访工作、信息反馈、执行警令等情况无基础分,只有加减分。
综合考评由分局考评办依据14个实施细则及部门考核办法,具体组织实施。将考评对象分为派出所、刑警中队、机关科室三个层次,根据各考评对象全年累计得分,评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其中,90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800—899分为良好单位,700—799分为一般单位,700分以下为较差单位。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对各单位年度评比和对中层领导奖惩及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派出所、刑警中队、机关科室年度综合排名前2名的,给予单位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政治荣誉,给予单位领导嘉奖以上奖励并列为提拔任用重点对象;被评为一般单位、排名后2位的,取消单位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年度评先资格,对主要领导予以诫勉谈话;被评为较差单位、排名后2位的,对单位予以罚款,责令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予以免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