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硫酸等易制毒化学品是武强县四大特色产业中化工行业的重要原材料,在服务“二次创业”活动中,武强县公安局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运输主管单位,立足大局,做到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同时,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生产。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是2005年底才实施的新法规,部分企业对国家监管易制毒化学品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不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审批,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规章制度不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是实施处罚让企业停产,还是主动引导企业纳入正轨保证企业生产活动,成为该局思考的重要问题。副县长兼公安局长刘文尘等一班人经再三斟酌后决定:以保证企业正常运转为目的,主动服务,规范企业购买、运输、使用制度,做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不当企业经营的“绊脚石”。
自8月份以来,刑警大队主管易制毒化学品的工作人员深入到东北助剂、荧光粉厂等全县20多家骨干化工企业,帮助企业规范购买、使用、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规章制度,宣传易制毒化品管理的规章,对必特三公司、泰丰公司等认识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审批、不备案的厂家,在不罚款、不停产的前提下,开展法规宣传,将其纳入正常监管,免费办理购买运输备案手续。根据该县化工企业实际情况,该局还组织全县化工企业的20多名易制毒化学品经办人参加市公安局开办的培训班,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为提高工作效率,刑警大队还积极与上级联系,准备开通网上审批系统,届时,全县化工企业购买、使用、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将更加方便、快捷。
公安机关严格执法,有情操作,保证了国家法律的执行、又维护了企业的效益,受到了化工企业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