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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2-2 16:07:50 |
来源:衡水市公安局 |
作者:户政处 |
责任编辑:付忠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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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办理变更更正14周岁以上人员的出生日期? 答:办理此项更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一是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二是《出生医学证明》或乡(镇、办事处)计生部门证明,证明人注明职务或身份并签名加盖公章;三是二人以上同龄人的书面证明,并附同龄人户籍证明;四是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民警两人出具的调查证明材料,有过迁移的,还要出具原迁出地派出所证明;五是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页、原常住人口登记表、独生子女证、计划内(外)生育证明、档案材料、结婚证、学位证、操作技能证等能证明年龄的证材)。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就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申报,审查后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审核,审核后上报市公安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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