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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需要什么材料?
日期:2007-2-2 16:11:22
来源:衡水市公安局
作者:户政处
责任编辑:付忠礼
点击次数:

  问:办理收养需要什么材料?

  答:当事人应当携带以下材料:一是收养人夫妻双方书面申请,二是收养人夫妻双方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是居(村)委会证明或单位介绍信。之后,持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申报;经派出所审查后,上报县市公安局审核(桃城区收养户口不经分局审核);县市区公安局审核后上报市公安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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