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及省新闻单位组成的联合考察组考察,枣强县大营镇派出所因公牺牲的原指导员范党育被确定为全省重大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推动向范党育同志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衡水市公安局坚持把范党育先进事迹作为当前全市公安系统正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生动教材,专门研究出台了“四项措施”,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切实加强对学习范党育同志活动的领导。为切实推动宣传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衡水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由主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振华任组长的全市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范党育同志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由副局长、政治部主任马朝辉任主任的活动办公室,负责学习宣传范党育同志活动组织、谋划、协调等工作。各县市公安(分)局、市局各部门均参照市局做法成立了相关领导组织,认真组织学习范党育同志活动,为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大力营造学习范党育同志活动浓厚氛围。学习活动中,各县市公安(分)局分别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开展向范党育同志学习活动的标语,在公安网上开辟学习范党育专栏,刊登范党育生前主要事迹、本单位学习动态、学习体会等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同时,各级公安宣传部门积极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向范党育同志学习活动的动态,努力塑造新时期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丰富学习范党育同志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各级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实际,通过组织有关人员到枣强县大营镇进行实地考察、集中组织学习范党育事迹、召开心得体会交流会、座谈会和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学习范党育同志先进事迹。近期,衡水市公安局将专门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学习范党育同志心得体会交流会,就深入开展向范党育同志学习活动收获、范党育同志事迹的教育意义等进行深入学习探讨,对其精神进一步总结升华,并将范党育工作法在全市基层所队进行推广。
深入开展争创“范党育”式民警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向范党育同志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使范党育同志的精神在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中生根发芽,衡水市公安局党委决定自现在起到年底前,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争创“范党育”式民警活动,要求各县市公安(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在学习范党育同志活动中认真发现培养“范党育”式的民警,并对其事迹进行总结。
目前,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响应市局党委号召,全市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学习领会相关决定、通知精神,以典型为榜样,在前一阶段学习的基础上,再次掀起了弘扬先进事迹的热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