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宣传部将枣强县公安局大营镇派出所原指导员范党育同志列为重大先进典型。河北日报、河北电台、电视台等6家省级新闻单位组成联合采访组,于近日对范党育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深入采访,并于11月17、18日在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河北青年报、河北法制报以及河北电视台《新闻联播》、《警方报道》、《法制河北》、《河北新闻》等栏目进行刊发和播出。为进一步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结合正在开展的“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护民权”主题实践活动,市公安局对深入开展向范党育同志学习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开展学习范党育同志活动的领导。为切实推动宣传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局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振华同志任组长的全市公安机关学习宣传范党育同志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由副局长、政治部主任马朝辉同志任主任的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宣传范党育同志活动组织、谋划、协调等工作。明确规定各县市公安(分)局,市局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关领导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范党育同志活动。
二是要大力营造学习范党育同志活动浓厚氛围。活动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向范党育学习活动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学习范党育同志的浓厚氛围。各县市公安(分)局、各级公安机关单独办公的部门要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开展向范党育同志学习活动的标语。各县市公安(分)局、市局各部门都要在公安网上开辟学习范党育专栏,刊登范党育生前主要事迹、本单位学习动态、学习体会等内容,努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三是要进一步丰富学习范党育同志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开展学习范党育同志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要通过组织有关人员到范党育同志生前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集中组织学习范党育事迹、召开心得体会交流会、座谈会和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广泛学习范党育同志先进事迹,并撰写心得体会。要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学习范党育同志心得体会交流会,就深入开展向范党育同志学习活动收获、范党育同志事迹的教育意义等进行深入学习探讨,对其精神进一步总结升华,并将范党育工作法在全市基层所队民警中进行推广。
四是要深入开展争创“范党育”式民警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向范党育同志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使范党育同志的精神在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中生根发芽,活动要求从现在起到年底前,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争创“范党育”式民警活动。各县市公安(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要在学习范党育同志活动中认真发现培养“范党育”式的民警,并对其事迹进行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