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社会面上的流浪乞讨人员,严厉打击强行讨要、骗讨、组织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分局的指示精神,将集中打击和治理流浪乞讨人员作为一项长效治理工作,从而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市容形象。
11月14日晚23时,卓东派出所民警赵军会在卓达小区巡逻时,发现一老人衣衫褴褛,坐在地上。经询问得知:此人名叫刘某(男,69岁,赞皇县人),因老伴早年去世,两个儿子又不管他,无经济来源,遂四处流浪,无家可归。现以找人为借口,乞讨为生。民警将其带到所里,端来了热水,想与其家人联系,将老人送回家。但老人坚决不同意,表示不愿意见他的两个儿子。
经民警耐心细致的做工作,老人同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经过请示局领导,派出所民警连夜将老人送往石家庄市救助站,到达救助站时,已是深夜,民警将老人妥善进行安置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才返回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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