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河北省晋州市总十庄镇盐厂寨村民张某某到总十庄派出所报讯:“其亲属张某现在已转到石家庄治疗,已无生命危险,请民警们放心!”闻听此言,民警们脸上露出了笑容。
10月28日中午,总十庄派出所民警蒋建军开车回派出所,途经晋总路鑫荣宾馆附近时,发现公路上两辆摩托车相撞引起大火横在路边,火苗有一人高,周围围满了群众。
蒋建军立即迎上前,只见人群边有一人身上有血迹,惊慌失措地立在路边,一名大约40来岁的男子被正在燃烧的摩托车压在车下,男子没有任何动静,但腰部以下已被引燃。情况十分紧急。他二话没说,冲上前推开摩托车,拽住男子的肩膀,要将男子拉出大火,鞋底遇火和被烧烫的地面,与地面胶在一起;手被大火灼伤起出水泡,他全不顾,在没有任何扑火工具的情况下,将男子救出来,并用两只手将男子衣服上的火扑灭。之后,蒋建军迅速叫来救护车将男子送到总十庄医院抢救,并向交警大队报警。
获救男子的家属多方打听,通过医院和交警大队的报警记录才得知恩人是民警蒋建军,专门委托亲属到派出所致谢才出现了前面的一幕,正是“人民警察为人民,危难之时显身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