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便利店疏于防范,数次盗窃香烟最终被店主发现,逃跑时被裕华分局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2008年2月18日裕兴派出所民警施国标、李慧勇着便衣在南焦村辖区巡逻打击现行犯罪,针对网吧门口易发生自行车被盗案的特点,民警在该村一网吧附近设伏,加强了对网吧门口停放自行车的监控,此时突然发现据网吧门口二三十米处的一个便利店内窜出了一个小伙子,往网吧方向跑来,民警发现该人衣着破旧,形迹可疑,与此同时一女孩从便利店内跟着追了出来,边跑边喊“抓小偷”,见此情形,民警立即追上该男子将其擒获。
经过审查,该男子董某(男,21岁,栾城人)涉嫌在便利店中盗窃绿色石家庄香烟时,被售货员小刘发现,在小刘制止其盗窃行为时,遭到犯罪嫌疑人董某的反击,小刘右手指甲盖被掰裂并被一把推开。同时,董某还交代了曾在15日到该便利店内盗窃蓝钻牌香烟1盒。
通过了解,记者得知董某目前暂住于南焦村,欲图打工的他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经常去网吧上网度日,在买烟时发现了便利店防范意识较差,15日售货员有时在后屋内没有在店内看管,董某便偷偷拿了一盒烟就匆匆离开了。18日傍晚20时许,董某再次来到了便利店,看到店内又是无人看管,于是试探着喊了一声“有人吗”,见无人应答,便迅速拿起了一盒绿色石家庄牌香烟,正当其转身要走时被从后屋内闻讯走出的小刘发现,情急之下董某在推扯中一把将小刘推开,没想到刚跑出门口不远就被巡逻民警抓获。
裕华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商店经营者,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看管好店内的物品,切不可因疏忽大意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遇到危险时要酌情应对及时报警,不要盲目与犯罪分子发生正面冲突,避免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 犯罪嫌疑人董某对盗窃便利店香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于19日被依法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