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8-6-13 9:48:03 |
来源: |
作者: |
责任编辑:曹耀锋 |
|
本网消息(盖智勇)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平山县公安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四强化”措施,为辖区农村“三夏”保驾护航。 强化秩序管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和农村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科学部署警力,执勤执法逐步向农村乡村道路、山区公路地区延伸,加大对农村道路的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事故多发路段有民警执勤和巡逻,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同时协调辖区各乡镇派出所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做好纠正无牌无证、小麦与人员同车混装、公路打场晒粮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强化源头管理。组织警力协调乡镇派出所,深入辖区乡村,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帐。采取上门摸排和下乡摸排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车辆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的问题,提高广大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 强化排查整治。按照上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增加急弯、陡坡、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的设置,增加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减速球。 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农村集市、庙会等活动,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抢收抢种三夏忙,交通安全不能忘”等主题宣教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群众“不违法载人,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利用本地区交通事故案例,强化对车主、驾驶人、中小学生以及农村群众的宣传力度,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等设施。同时,开展交通安全法律咨询、道路交通事故警示片播放、图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等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真正得到进一步提高。(盖智勇)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