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晚8时许,渤海分局值班室接到报警电话,称十处巡逻队员在十处辖区现场抓获了两名正在移交法轮功宣传品的法轮功人员。接到报警后,分局领导意识到在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之际出现此类案件,性质非常恶劣,事态比较严重,任君拓局长和刘国龙副局长立即赶往现场,并迅速向副局长李爱民和国保处做了详细汇报。
10月15日晚8点,在钻研所围墙外的某批发站门前,现场抓获两名妇女,从其随身携带的纸袋中查获法轮功传单等物品。在现场询问过程中,又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纳入民警视线,据嫌疑人交代,还有一名法轮功习练者携带宣传品去了某小区某室。于是民警转移战场,张网设伏,侯捕大鱼。 10分钟后,一位中年女子手拎一个纸袋从住宅楼出来,经确认,此人正是我辖区的法轮功重点人员潘丽萍,对其进行检查后,从其随身携带的纸袋中查获大量的法轮功传单等物品。遂将三名法轮功人员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三名法轮功人员被传唤到公安机关后,已是午夜,参战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国保处李洪洲处长、分局任君拓局长亲自上案,靠前指挥,抽调国保、派出所等单位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进行调查取证。
经询问得知3名嫌疑人分别是徐玉凤、潘丽萍、张丽华。3人均系法轮功习练者,而且思想比较顽固。10月15日晚8时许,徐玉凤将部分法轮功宣传品在钻研所墙外的批发站门前移交给张丽华时被综合十处的巡逻队员当场抓获,当日晚9时,潘丽萍从徐玉凤家取到部分法轮功宣传品,准备离开时在徐玉凤家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过对以上3人住处进行检查,查获法轮功内容的光盘36张,法轮功内容的磁带47盘,学习心得16份,李洪志照片3张,法轮功日历1张,法轮功小册子43本,法轮功书籍23本,传单198份。经调查,徐玉凤、潘丽萍、张丽华三人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均构成利用邪教危害社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分别给予以上三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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