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日,香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们经过连续50余个小时的艰苦工作,一举将涉嫌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毛某某成功抓获。
夜幕下的罪恶
2008年9月30日晚7点,唐山市路北区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郑某还在路边等候打车的客人,这个时候是一天中生意最好的,所以他准备加会班,也许能多挣几十块钱。当晚8时许,两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上了郑某的车。
“你们去哪?”
“把我们送到滦县吧!”小个子的年轻人开口了。
“滦县可是不近呢,而且要出市区……”郑某有些犹豫。
“你出个价”坐在后排的大个子的年轻人一副急不可耐地样子。
双方很快谈妥了租车的价钱,郑某载着两名年轻人借着夜色驶离唐山市区,向滦县方向驶去。
一个小时后,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小个子一个劲地嚷嚷着要下车解手,于是郑某把车子停在了一座高速桥下。两个年轻人下了车,鬼鬼祟祟地嘀咕了一阵又上了车。坐在车子里的郑某当时也没太在意,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此时坐在他身边的会是两条虎视眈眈的恶狼。
又走了一个小时,车子驶下了国道驶入了滦县地界,这时候坐在后排的大个子年轻人嚷嚷着不去滦县,要去他在滦南的一个亲戚家。郑某一听,坚持要两个年轻人先把车钱付了才能拉他们去滦南。两个年轻人下了车,谎称要给司机郑某结账,没有丝毫防备的郑某下了车,趁郑某不备,小个子上前挥手一拳打在了郑某的脸上,走在后面的大个子一看小个子动手了,快步走上前从后面勾住郑某的脖子,使郑某失去了反抗能力,小个子掏出随身携带的双刃刀朝着郑某的胸前狠狠地扎了下去……看着躺在地上的郑某,两个人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毁尸灭迹,他们翻出郑某身上的4000元钱,随后把尸体藏在了后备箱。两个人开着抢来的出租车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四处乱窜,当晚11时,两个人一路跌跌撞撞地驶进了香河,由于道路不熟,小个子将车开到香河县城绣水街西头时,一头撞在路边的土堆上,车子再也发动不起来了。
当晚,刚好下夜班的贾师傅路过这里,看到路边停着一辆出租车,车上的两个年轻人说是车坏了,他热心地问需不需要帮助,两个年轻人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看着两个年轻人消失在夜色中的背影,贾某还一个劲地嘀咕,这么晚了上哪去找修车的……
监控录像锁定疑凶
10月1日下午,贾师傅从家里出来一看,昨天晚上停在路边的出租车还在那里,按理说两个人去找修车的也该回来了。贾师傅心里有点犯嘀咕,他围着车子转了两圈,一看车子的后备箱还在往地上滴血。17时37分,贾师傅拨通了香河县公安局的报警电话。接到报案后,香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路边一辆被人遗弃的出租车,在出租车的后备箱内民警们发现了一具沾满血迹并有多处刀伤的男尸。经过初步勘查,民警排除了受害人自杀的可能性,既然是他杀,那么究竟哪里才是第一案发现场?又是何人所为呢?
专案组就地成立,在进行了简单分工后,民警们开始分头行动。一路民警围绕现场周围进行摸排走访,力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另一路民警则从这辆被人遗弃的出租车入手,迅速查明被害人的身份。
入夜,香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会议室内一派灯火通明,侦查员们正在认真地梳理着反馈上来的信息。此时,被害人的身份也已经查明——被害人郑某(男,40岁,唐山市路北区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同时,民警还得到一条重要线索,据报案人贾师傅反映,9月30日晚12时,他曾看到两个20岁左右的男子在现场附近活动,贾师傅还描述出了两名男子唐山一带口音,身高1.70米左右,一长发一短发的特征。冰山终于揭开了他的神秘一角,案件似乎正在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
两名20岁左右的男子,唐山口音。那么这两个人当晚是留宿在了香河还是离开了香河,要走,他们又是怎么走的呢?专案组迅速布置了对辖区内的宾馆、旅店、网吧、洗浴场所进行全面清查行动,同时,安排有经验的民警走访出租车、摩的司机。一名出租车司机反映, 10月1日凌晨曾有两名二十岁左右的男子从香河某饭店路口租他车到唐山市区后不知去向,其中一名男子曾跟司机说他叫刘某某。不久,走访旅店工作的民警也传来消息,10月1日凌晨1时许,有两名唐山口音的男子想到某旅店住店,由于客满,二人最终租车返回了唐山。经调取旅店的监控录像辨认,与在现场出现的那两名男子体貌特征相似。
兵发唐山擒元凶
10月2日中午,刑警大队长武永利带领民警赶赴唐山。在唐山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对10余名叫刘某某的人员逐一进行排查。当排查到唐山市滦县的刘某某时,了解到刘某某有不良恶习,但经大量工作排除其作案的可能,民警通过调查发现本村有一个叫徐某的男子与刘某某来往较多,周围群众反映徐某不务正业,整天泡网吧、游戏厅,并且胆子大,徐某的体貌特征与旅店监控录像中出现的两名男子中的其中一人相似。但徐某在10月1日下午突然回家拿走一些行李后不知去向,种种迹象表明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0月3日,一路奔波的香河刑警在天津塘沽将徐某(男,16岁,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榛子镇人)抓获。随后,民警又在唐山滦县将徐某的另一名同伙毛某某(男,18岁,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抓获。
原来,徐某与毛某某是通过朋友介绍刚刚认识不久,两人住在毛某某朋友在唐山的租房处,两人臭味相投,沆瀣一气,整日浸泡在网吧里,好吃懒做,喜欢上网聊天的共性使两人很快成为好朋友。由于两人没有稳定的收入,无法支付日常高额的消费,两人便动起了抢劫路人钱财的歪脑筋。9月30日,徐某事先准备了一把双刃尖刀,找到毛某某,当晚7时,两个人在唐山的大街上漫无目的的寻找作案目标,由于人多,一直未找到下手机会,两人便商量抢劫出租车,晚8时许,两人上了郑某的出租车,于是两名被金钱冲昏了头脑的年轻人,便疯狂地上演了文章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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