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乡亲,因为几句口角竟然大打出手。近日,渠口派出所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
2008年8月29日晚上22时许,渠口镇孙各庄村的陈某与王某先后来到村委会西北角的空地上乘凉,闲谈中二人因为几句话居然吵了起来。随后,王某对陈某进行殴打,将陈某打倒在地。围观群众立即将二人劝开。怒气未消的王某又打电话叫来自己的好友李某,王某与李某一起二次对陈某实施殴打,致使陈某身上多处受伤。2008年9月5日经法医鉴定陈某的损伤属轻伤。
2008年9月12日,渠口派出所将王某和李某抓获归案,二人对其8月29日殴打陈某一事供认不讳。目前,王某与李某已被香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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