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08-6-26 14:56:43 |
来源:开发区公安分局 |
作者:王涛 |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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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北京奥运安保工作,协助辖区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开发区公安分局加大对辖区单位外围治安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安全因素,确保辖区单位安全生产、减少损失。 2008年6月8日晚,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巡逻至开发区好丽友食乐食品有限公司时,发现两名女子及一名男子用电动车驮有四个较大的塑料袋及成箱物品,行迹十分可疑,民警遂上前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袋子中装有好丽友食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薯片及膨化食品,这三人不能说明其来历,治安大队民警遂将其带回分局进一步调查。经讯问得知:两名女子分别名叫苏某、闫某,男子名叫张某,均属好丽友食乐食品有限公司包装车间工人。 6月8日晚九时许,苏某伙同张某、闫某三人在事先商量好的情况下来到其三人所工作单位,由张某与值班门卫张某借电动车在公司门口等侯,由苏某和闫某进入车间盗窃公司产品,共计盗窃“心有所薯”牌薯条四箱及“好友趣”薯片、“甜天麦”、“呀!土豆”等共计190袋。苏某与闫某将盗窃的物品拿到公司门口保安室与张某会合,再由三人骑电动车将所盗物品运回闫某于开发区辛庄村的租房处,同时张某以一箱“心有所薯”及一大袋子薯片为报酬给予公司门卫张某,让张某放其三人离开公司。 目前,此四人已被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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