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做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的报告,主题鲜明,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振奋人心,通篇体现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主题。报告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举措、新要求,为公安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公安执法对促进社会和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展望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公安机关必须要矢志 不渝的坚持高举执法为民的旗帜,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首先,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民警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都得到了显著的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公安机关严管队伍,永葆队伍纯洁性的重要手段。在今后的公安工作中,要坚持经常性教育,要从端正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入手,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为主线,打牢民警的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其次,要坚定不移地贯彻群众路线。每一名公安民警都要坚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要坚持把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把群众的需要挂在心上,把人民群众最需要化解的矛盾化解好,把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困难解决好。要坚持改进过去旧有的管理方法,真正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中,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第三,要不断强化民警的服务大局意识。公安机关要把维护政治稳定,确保社会政治安定,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服务大局的重大职责。公安机关要把促进经济建设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四,坚持以高标准建立一支适应时代发展的公安队伍。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一年多时间,全国公安机关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地基层队伍、装备得到了充实和壮大。抓住“三基”工程建设的有利契机,以办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安为宗旨,下大力气抓好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敢打、敢拼、能赢的公安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