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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能变执罚
日期:2007-4-5 10:23:11
作者:梁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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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辆车在同一秒钟、同一地点被拍到违章,大部分电子眼未经检测和年审长期违规“服役”,一些公路每隔三五百米就安装一台电子眼,许多路段限速过低成为“罚款陷阱”,有些地方电子眼已演变成“创收工具”——这是新华社重磅抨击的公路新“三乱”在广东的一些表现形式。

    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为了避免个人情感等因素导致的误差,人们将电子设备引入执法领域,并寄予厚望,以期做到最大限度的公平公正。让人始料不及的是,在人为的操纵或者说放纵之下,一如频频出错的超市电脑小票和餐馆的结账单,原本“铁面无私”的“电子警察”也犯起浑来——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的检测报告显示,去年广东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送检的电子眼才110多台,合格率仅有85%,其中广州等六个地市没有一台电子眼送检!85%是个什么概念?江门市高速公路交警三大队仅2006年上半年电子眼就拍摄到超速违章案件17.7万宗,以15%的不合格率计,其中的“错罚”有多少?

    由于交通违章罚款上交地方财政后会按比例返还给交管部门,“电子眼”在一些地方蜕变为交管部门的牟利工具,甚至出现了“投资电子眼生意”的做法——在东莞市,部分镇的交警中队和私企老板合作安装电子眼;在一些交管部门经费不足的地方,竟然由交警自己集资购买电子眼!与之相适应的,是一些路段低得出奇的行车限速——广东梅河高速公路某些路段限速低至时速60公里,而且没有消除这一限速的标志。限速60公里还叫“高速公路”?要知道,车速低于70公里的车已经不允许上高速公路!如此荒唐的限速再加上“明察秋毫”的“电子眼”,车主们俨然成了刀俎之鱼肉!

    其实何止是电子眼有问题,因为临时停车被处罚的车主,有几个不是怨气冲天?前段时间有调查显示,广州人的养车费用高居全国第一,其中停车费占了很大一块。诺大一个广州城,根本就找不到一处可以免费停车的地方,并不充足的停车场贵得吓人——每小时5到10元,而且上不封顶!在一些周边没有提供停车位的偏僻路段,单侧停车并不会对交通造成任何影响,但你若跟着别人的车停在路边,说不准什么时候交警就会冒出来!以前在听车主们计算养车费用时将罚款预算在内,还觉得很奇怪——老老实实遵章行驶,哪来的罚款?亲自领教两次之后,方知很多事情原来不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先要从执法者自身做起——己不正,焉能正人?执“法”绝不能变为执“罚”,因为这不仅损害法律的尊严,丢失政府的威信,而且混淆是非的界限,结果是让老百姓无所适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乱套,同样难成方圆;在人为设置的处罚“陷阱”之下,哪个被处罚者能心悦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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