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每天都在流血牺牲,可歌可泣的故事真是不少,可表现警察的音乐作品却极少,这么多年,就是电视剧《任长霞》、纪录片《中华之剑》火过一阵子,但比起歌剧《江姐》、《红珊瑚》、《洪湖赤卫队》、《长征组歌》等作品的影响力,相差甚远,就一首歌曲“少年壮志不言愁”还是为电视剧写的,“人民警察之歌”、“中国警察”、“警嫂”这些歌曲只是警察内部的一小部分人知道。再看看人家军队的作品:“小白杨”、“兵哥哥”、“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想家的时候”、“说句心里话”、“当兵的人”……简直太多了,哪一件不是红遍全国。
为什么警察的歌比部队的差那么多?最主要的原因,或许是公安队伍没有庞大的专业文艺创作团体。但,这并不就一定意味着公安队伍出不来有价值的作品。在我看来,公安队伍有很多有价值的作品,但就是缺乏挖掘和雕琢,白白“糟蹋”了。说句不护短的话,公安机关在文化建设上缺乏人才,缺乏扶持,缺乏重视,缺乏内行人管理。
记得一次在北戴河参加培训学习时,一位搞公安宣传的干部说,某地公安机关搞了一台文艺晚会,起初是给各单位下任务,选送一至两个节目参加调演,其内容要求必须有生活气息。对选上来的节目,该机关聘请专业人士进行了一定的整理提高,结果演出时引起了热烈反响。第二年,单位觉得麻烦了,便花重金聘请了一些专业演员来演出,单个看艺术水准提高了,可整台晚会却给人一种七借八凑的感觉,这边唱一首歌,那边又来段戏,晚会没有个主题,令观众大失所望。还有一个单位,花三十多万元请名演员拍了一部公安题材的音乐电视歌曲,短短5分钟时间,可内部看看就完了,一点都没流行开来。花这些钱值吗?如果拿这些经费用于文化育警,收到的效果不知要好多少倍。现在公安机关稍微大些的文化活动就是“外聘”,有一年我参加全省交通安全文艺调演,上千名演员在省会展览馆广场大演三天,效果不错,但一个最大的缺憾,只有我一个人是“原装警察”,而且是自创自演的节目,其他节目全部是各单位外聘的专业演员。而今年“八一”建军节,许多部队开展了文化周活动,全部是业余文艺骨干唱主角,而且作品活灵活现,血肉丰满,有极强的生活气息,使得战士们忘记了艺术的本身,而感到是一种情感的震撼。
文学艺术作品越贴近生活,就越能引起反响。公安机关有着丰富的文化矿藏,我们应该更加注重队伍内部文化人才的开掘,文化人才的培养,文化作品的培育,让文化在队伍正规化建设上、在队伍凝聚力建设上发挥更大的作用。警察不是莽夫粗汉,警营里有不少身怀十八般技艺的人才,他们身为警察,日里夜里耳濡目染的,都是警察的故事。有效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发挥他们的才艺,何愁我们的队伍没有自己的知名电视剧、知名歌剧、知名歌曲?
当然,我们不是不可以借助外脑。如果条件允许,我们也可以请有深厚造诣的艺术家到警营来体验生活,是真正体验而不是蜻蜓点水。让警察丰富多彩的工作、酸甜苦辣的生活打动艺术家,激发艺术家,使他们可以创造出脍炙人口、广为流传的优秀作品来,使警察的形象借助艺术的手段在社会上得到很好的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