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我从警以来感触最深的一年,这一年我深刻体会到了当一名公安基层民警的苦与乐。 我是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的,先后在县局指挥中心担任内勤、在政治处负责公安宣传,曾多次被邢台日报、晚报评为优秀通讯员,还被邢台市公安局记过个人三等功,被邢台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但在公安宣传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并没有让我自满,相反却让我感到,由于自己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写出的东西显得苍白,我一直希望有下基层锻炼的机会。
幸运的是,机会来了!今年1月16日,我做为县局机关“警力下沉”的第一批成员,前往任县大屯派出所担任副指导员。
大屯派出所是任县公安局的模范三级派出所,还连续5年被邢台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派出所及全市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派出所租住大屯乡政府一处小院,是一排20多年前建设的平房,由于年久失修,房顶上会时不时掉落一些土絮。冬天所里取暖用的是炉子,烧的是蜂窝煤。看到这些,我想到了以前在机关时,冬天暖气热得烫手,闲暇时可以捧着茶水看报纸。我告诉自己:“尽快适应新环境!”
大屯派出所辖区面积52.13平方公里,人口44526人,有35个行政村,而正式民警仅有6人,警力严重不足。在划分责任区时,我分包了7个村、9952人。我开始和其他民警一样,值班,出外勤,学习办理行政案件。
3月19日是个星期六,那天是我第一次“抓”人。记得下午5点左右,正值班的我接到群众的报警电话:“在杨官公路大屯村路段,有一男子向过往车辆索要钱财!”接报后,我迅速带领协勤小邓赶赴案发地点,当场将该男子抓获并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查,该男子姓潘,50岁,住任县大屯乡某村,曾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判刑。那天下午,潘某喝了些酒后来到杨官公路大屯村路段,开始拦截过往车辆并向司机索要钱财,先后拦截3辆汽车,索得现金30元。最后,潘某因涉嫌强拿硬要公私财物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之后的几天里,我为找到3名受害司机开始了走访调查,根据潘某提供的汽车型号和村民的指认,很快,我在邻村找到了受害人,并把30元钱交到了他们手中。
每当派出所里没事时,我就会下责任区,到老百姓家中、田间地头了解情况。农村派出所经常遇到的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民警必须不怕麻烦,把小事处理好,以免酿成大的矛盾。记得有一天,辖区村民张某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所里报案,正在值班的我接待了他们。张某说,当天上午,她在田间干活时被同村的李某母女二人无故殴打。我对此案展开了调查。发现,事情不像张某说的那样简单。她们两家本是邻居,李某家开着个小加工厂,说张某拉过自家的东西没给钱,但张某否认这点,双方谁也拿不出证据,为此已经闹了一段时间。而打人的李某在听说张某住院后,也在第二天住进了医院。找到矛盾点后,我开始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以调解为主。因为她们是邻居,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经过工作,李某家赔偿张某几百元的医药费,张某嫌少,还不同意调解。为这事,我去了他们双方家中好几次。最后张某说:看在警察的面子上我原谅她们吧。双方终于握手言和了。
今年还有一件事我不得不提,那就是派出所终于有了自己的警车了。那是10月下旬的一天,当所长从县局把一辆半成新的昌河牌面包车开回派出所时,全所民警眼前一亮,这是建所以来的第一辆警车啊!以前所里仅有的一辆红色面包车还是借来的,那是辆名副其实的“老爷车”,有一次出警的途中,方向盘竟然失灵了,幸亏司机反应灵敏才没出事。
近一年来,我成功办理行政案件12起,调解纠纷10起,行政拘留3人,责任区内没有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案率也较去年有所下降。更重要的是,我实现了从只会与笔打交道到与违法嫌疑人面对面,从对公安业务知识半生不熟到能基本掌握,从只会“纸上谈兵”到学会做群众工作的巨大转变。我付出了艰辛,收获了快乐,我很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