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家庄市公安局的一名排爆警察,从事排爆工作20年,成功处置各类爆炸物15000余个、各类爆炸装置近百枚,在排爆时4次意外受伤,可以说经历了无数次的危险和生死考验,而且我也自认为是排爆的行家。但是2006年的一次排爆经历,却给我一次极大的警醒。
那是9月30日中午,辛集市发生一起使用爆炸装置劫持人质、进行敲诈的案件。当我们赶到现场时,当地警方已经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石家庄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局长、刑警支队长、辛集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领导都在现场。
那天上午11时40分左右,一名男子携带一个黑色书包,手持一个类似汽车防盗遥控器的装置,将一对夫妻王某和张某在一辆皮卡车上劫持,并提出要100万现金和其他要求。丈夫王某途中声称要上厕所,犯罪嫌疑人打开书包让夫妻看,书包内有一个直径10厘米、长40厘米的纸筒,并有电线连接亮着红灯的爆炸装置。嫌疑人逼迫王某将包背在身上,并威胁说:“包中是遥控炸弹,你要是跑,我只按一下遥控就炸死你。”王某去厕所回来走到汽车前,隔着半开的车窗对嫌疑人说,把包给你吧。边说边把包摘下来递了过去,嫌疑人伸手去接包时,手离开了遥控器,王某见此情形迅速将包扔出,并逃离现场。嫌疑人下车拣起书包,又将刚下车的张某劫持回车上,之后开车到王某的皮衣作坊,挟持张某一同到了办公室,继续实施敲诈。
经过现场指挥周密的安排部署,很快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名叫张增强,36岁,无极县人。在对其住所、门市进行搜查时,警察发现了一些礼花弹等涉爆物品。
我从现场通报的物品形状、颜色、包装等情况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持有的是真的爆炸装置,有一定的爆炸力,而且具有相当强的烧伤力。现场所处的皮衣作坊,堆放着大量的易燃物品,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现场指挥根据陆续获得的情况综合分析后,果断地调整了部署。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很快被带到现场,与嫌疑人讲话,进行亲情打动,公安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其思想工作,与之周旋。经过近5个小时的紧张工作,终于迫使犯罪嫌疑人放弃了爆炸企图,他在实施自杀(未遂)时,被警察抓获。
当我把犯罪嫌疑人的黑书包移到室外偏僻的路边进行处置时发现,嫌疑人制作的爆炸装置有一定水平,他使用一个遥控装置来控制起爆,并已去掉了控制器外壳,致使拆除工作无从下手。因为这种装置有多种功能,一般外壳上都会标出各个出线的用途,而且各个厂家出线配置也不相同,剪错一根线就会发生爆炸。
手中的剪子是如此沉重,我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来,考虑再三,没有把握。无奈之下,只好倒查,就是一点点将装置剥开,从里往外找线路,当我将纸筒一层层剪开时,惊出了一身冷汗,里面是满满的氯酸盐炸药,如果用我通常使用的常规金属工具剥开,极易引发爆炸。而且一旦爆炸,烧伤力非常强,不说别的,我的整个脸肯定是面目全非了。而当我打开爆炸物的接收装置时,又愣住了:一般爆炸装置的遥控接收装置的灯都是一闪一闪的,而眼前这个接收装置的灯是长开的,敏感度极强,制作非常先进。
虽然说爆炸装置终于被安全拆除了,但想想我也觉得很侥幸,又拿生命冒了一次大险。
事后我们反思这次排爆过程,总结以下经验教训:一是对此类遥控装置的型号、工作状态、外观显示未能全面掌握,遇到情况又来不及查资料,并且像这种去掉外壳的,就更难搞清其结构。贸然动手风险很大,这次虽然有惊无险,但也必须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尤其要多了解新型的违常规装置。二是在新型设备使用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对设备的基本性能掌握不全面,平时对在非正常情况的各种敌情未能充分评估并缺乏相应实验,到现场后发现,间隔一段距离、中间有障碍物情况下,是否可以干扰信号,心里没底,致使不能充分发挥设备作用。三是过于轻敌,只根据犯罪嫌疑人是个农民、没多少文化以及使用目的单纯等情况就简单地断定,嫌疑人根本不会制作出高难度的爆炸装置,但是,事实证明我的判断错了。
今后,此类犯罪仍会不断发生,这就“逼迫”我们要不断地学习,研究和掌握各种新知识,不断进步,只有“一切尽在掌握中”,在排爆时,才既能高质量完成任务又能确保自身安全,剪刀才能不至于“如此沉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