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血肉之躯遭遇暴力抗法
推开省三院的病房,邢海涛斜躺在病床上,窗外依然是阴霾的天气。这是边伟牺牲的第三天,一早,海涛就让妻子出去买了份报纸,读完有关边伟的报道,海涛已是泪流满面:“又一个兄弟没了,他家可怎么过呀!” 相同的职业,相同的遭遇,死里逃生的邢海涛对边伟之死有着更深的感触。他说,当车在自己身上碾过去的那一刹那,心想:“完了!”他眼前突然闪了一下老婆和孩子的脸。 海涛受伤住院的消息一直瞒着家人。当父母在河北青年报上看到有关报道,到医院来看儿子,刚进病房,父亲就昏了过去。 警察作为一种职业,是武装性质的国家刑事司法和治安行政力量,而作为组成这一群体的个体来说,警察也是血肉之躯,也是父母的儿女,儿女的父母,对人生也有着和常人一样的热爱和眷恋!尽管我们无从得知,边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到的是什么,但我们相信,在离开世界的最后一刻,他内心肯定充满强烈的愤怒、悲凉和不甘! 当我们到石家庄市建国路与友谊大街路口边伟牺牲的现场采访时,一位目击整个事件全过程的男孩向我们描述:“当时那个警察叔叔在查车,他上前看那辆面包的车牌时,那辆车猛加油门往前闯,警察叔叔想抓住前面的雨刷器,却没抓住,然后就见他在车轱辘底下打滚”路边一个杂货店的小姑娘看到这一幕时,吓得哇哇大哭,直到现在提起这事,她依然是哭,什么也不说。在她人生中,那是怎样残忍而又恐怖的记忆! 对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来说,2006年的冬季过于寒冷:在短短十几天里,就有2名交警为工作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毫无疑义,警察是在和平时期风险最大的职业之一。“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是人们用来形容这支队伍的一句老话。从全国来看,从1995年开始,每年因公牺牲的民警都在400人以上。仅2005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伤亡民警3382人,其中,因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暴力袭击而牺牲的23人、负伤1803人,分别占牺牲、负伤人数的13.5%和56.1%。 2006年,河北省有16名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其中3人在执法执勤的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捐躯,是历年来比例最高的一次。除了高军海、边伟外,还有遵化市巡警张尽芳,他是在处理一起突发盗窃、强奸案件时,被犯罪嫌疑人一刀刺中,壮烈牺牲。
谁为牺牲民警的生命“埋单”
警察肩负着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是人民的保护者,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可以说,人民警察的执法安全,是人们群众生命安全的基础。因此民警被害与一般社会人员被害相比,具有更为严重的潜在社会负效应。 在针对几起警察遭袭事件的采访中,记者就听到这样的议论:“人民警察只能管人民!”言外之意就是:警察也就能管管遵纪守法的公民,真碰到硬的、横的,或专门对着你警察来的歹徒、犯罪分子,警察的自我保护能力都值得怀疑。 事实上,最近这三起袭警案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之前,都有着性质不同的非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他们之所以铤而走险,就是为了逃避打击。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依照国家法律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袭警案件频发,说明法律资源正受到严重挑战,社会公共道德感在退化。 2006年12月23日,针对河北新近发生的几起袭警案件,河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史贵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民警正常的执法活动,是依照国家法律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以暴力手段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侵犯的是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破坏的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和法制社会的执法环境,妨害的是国家机关对社会的正常管理。因此,对于暴力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问题,公安机关一定会依照法律,严肃惩处。” 现在,袭警并造成交警二死一伤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悉数归案。他们将被以故意杀人罪、妨碍公务罪等提起公诉,毫无疑问,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但这些依然不足以抚慰牺牲警察的家人。他们的亲人以这样惨烈的方式倏忽远去,留给他们的将是无边无尽的伤痛。同样,每一个牺牲和负伤警察的背后,都有战友们关切的目光、沉重的惦念、齿亡唇寒般的悲凉! 高文武是边伟的队友,边伟牺牲的那天晚上他们已查到了7个酒后驾驶的司机,3辆无证摩托车。他是眼睁睁地看着边伟被撞、被拖出去50多米。边伟倒下时,是他第一个抱起浑身是血的边伟……任凭他怎么呼唤,边伟却再也没能醒过来。高文武说,2003年时他在工作中遭遇交通肇事,左腿被撞骨折造成股骨头已坏死到现在医药费还没有报销。这个冬天,为进行交通秩序整治“决战70天”,他和同事们早晨7:00就到岗,有时晚上10点多还不能下班,2个多月没休息过一天。他说,当交警苦点累点没什么工作不被理解也可以,天天挨骂偶尔挨次打也认了,但是哪里想到交警要为工作付出生命的代价!他想不明白!
警察,不能做“弱势群体”
近年来,“不许动、我是警察”这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标志性警示语,已经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了许多人不但不接受警察的正当检查,还扬言“警察咋了?”更有甚者竟叫嚣:“警察?打的就是警察!” 石家庄市110巡警在一次处警时被醉酒者围攻殴打当警察大声呼救时,围观者中没有一个人出手相救。——我们很难想象,这个警察当时是什么样的心情!而当他伤好之后重新工作时,他又会有什么样的感慨! 为治疗中的邢海涛陪床的战友苏光宙、王和就忍不住发出这样的“牢骚”:“现在警察真的成了弱势群体了,工作太不好干了!” 我们必须承认,当前社会矛盾凸显,站在维护社会安定第一线的警察往往成为一些心理失衡者的发泄对象、攻击对象。因此,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的暴力袭警现象明显呈上升趋势,暴力程度不断增加,由口头谩骂、侮辱发展为直接持凶器伤害执法人员。 有专家分析了当前袭警现象突出的八大原因——社会矛盾积聚,警察处于风口浪尖;警察执法缺乏具体规范;民警执法权不再神圣不可侵犯;基层执法患得患失,助长抗法者气焰;对警察正当行使防卫权的行为存在苛求;部分民警缺乏培训,查缉战术差,敌情观念差;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向侵权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索赔;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 公安部首批选派到香港进行过警务技能培训的唐山市警校副校长张树平,在自己的讲课中经常强调这句话:“警服不是防弹衣!”他说,在当今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下,“警察”两个字已经震慑不了歹徒,警察要学会在被动挨打或自身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进行安全自卫和主动出击,最终制服犯罪嫌疑人。 “这里面既有思想观念的问题,也有技术性问题。” 思想观念上的问题可以列出很多条,比如:民警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观念,指挥员没有绷紧“爱警”这根弦;技术性的问题同样可以列出很多,比如警察装备严重不足、查缉战术操作有误等等。 多年来,我们一直提倡和弘扬警察的英勇无畏、舍生忘死的牺牲精神、奉献作风。但时值今日,面对警察的非正常死亡,我们是否也该反思和反省:难道还有什么比生命权更重要的吗?警察的生命权是否已经得到了足够的尊重?民警是否得到了足够的安全训练?民警特别是一线民警是否配备了足够的防护器材?我们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在当今治安纷繁复杂的社会警察不能只用血肉之躯面对一切。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只有善于保护和保全自己,才能更好地保护群众、打击犯罪! ■相关链接 针对当前出现的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到侵害的问题,公安部明确表示,希望广大群众要以成熟、理性的心态对待民警的管理、纠章和处罚,对于民警依法当场发出的合法指令,当事人有义务服从,并应对作为执法者的民警予以充分的尊重。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对民警行使监督、申诉、控告的权利,如可以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当事人也可以依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向本级或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投诉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