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起点谋发展 高标准抓管理
按照省、市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安排部署,乐亭县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三位一体”的模式,将提高市民文明意识、解决城市“脏、乱、差”的问题作为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重要内容。县公安局党委一班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厅《全省城市区交通秩序整治三年大变样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硬环境与城市管理软实力的有机结合。为确保城镇面貌与交通秩序的共同改善,做到“好马配好鞍”,县委、县政府在政策、财力和人力上大力支持:县镇两级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的交通秩序整治三年大变样活动领导小组。完善了由县政府领导牵头,公安、交通、城管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5次,县政府下发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文件5件;由县财政开支从大专毕业生中为公安交警部门招录了7名事业编制人员,并先后两次面向社会招收交通协管员45名;县政府设立交通安全管理专项资金,为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完善交通设施 实现大步跨越
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仅能够有效规范和引导群众正确行车走路,也是城市的一道风景线。县委书记苗德成、代县长李忠等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城区交通设施的改善,多次深入现场办公、实地调研谋划,副县长兼公安局长李春同志身先士卒,亲自审定完善城区交通设施方案。省交管局、市交警支队领导多次深入乐亭指导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城区交通秩序大变样工作的开展。今年以来,乐亭县累计投入资金768万元,用于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城区交通设施初步形成标志标牌设置齐全、灯线栏配套合理、各项配置科学规范的良好局面。
——在城区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新建停车场17处,增加机动车停车位932个。
——在主干道施划机动车停车位287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625个。
——在城区重点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11组,使灯控路口达18处,实现应设路口全部灯控化。
——在主要街道增设交通标志、标牌237块,改造不符合国标的标志标牌52块;科学施划城区道路标线,施划公路里程50余公里,施划面积6万多平方米。
——投资450万元,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天眼工程”,设置电子视频监控点156处,交通路口智能路卡点106处,公共场所视频探头50个,摄像机218个,铺设光纤近百公里。在公安局指挥中心和城关派出所分别搭建了指挥调度视频操作平台和网上智能巡逻操作平台,将城区16.2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风吹草动”全部收入屏幕,实行全天24小时监控。依托电子监控处置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31起,侦破交通肇事案件2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名。
——为交警配备了现场勘查车和勘查器材、破拆设备以及摄像机、投影仪、录音笔、酒精测试仪,建立了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管理系统。
依法严管整治 打造良好秩序
乐亭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交警的主力军作用,与城管、交通等部门齐抓共管,对三轮车、非机动车违章,三轮汽车载人,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改变了“三轮车摇摇晃晃、农用车横冲直撞、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相互争抢”的状况,城区交通秩序发生了明显变化。
——三轮车限量、限行。乐亭县原有电动三轮车1500余辆,其中600辆办理了相关手续,900多辆属私自营运,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依法取缔手续不全、安全性能不合格的电动三轮车932辆。在此基础上,发布通告,规定在金融大街、东西大街等交通主干线上禁行,其它主干道上一律不得在机动车道行驶。对不按规定行驶的电动三轮车,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理。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随着经济的增长,全县机动车数量迅速增加,仅2008年以来就新增小型汽车1480辆。作为农业大县,乐亭县拥有大量农用机动车,县城内交通参与者成分复杂,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比较严重。为此,在大力加强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公安交警联合交通运管部门,取缔了县城原有5处妨碍交通、影响城市形象的占道客、货运出租车停放点,并运用流动电子警察、数码相机等设备,对乱停乱放机动车采取拍照录像、贴罚单等形式进行处罚。在乐亭电视台设立“曝光台”,对乱停乱放机动车进行曝光。
——多方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一方面,大力扶持农村客运事业发展,开辟偏远沿海地区客运专线,做到了村村通客车,为遏制三轮汽车载人现象提供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县委、县政府多次下发文件,对不准三轮汽车载人做出硬性规定,并作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抓手。主管部门对载人农用车一经查获,严肃处理。
——党员干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县委书记强调,各单位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从领导干部做起,从县委、政府机关车辆做起。县纪委、县监察局专门下发文件,把党员干部遵守交通法规作为一项纪律进行重申,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者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乘公务车违反交通规则一次进行诫免谈话,违反两次通报批评,违反三次给予免职处理。规定出台以后,各单位车辆的守法率直线上升,带动了交通秩序的好转。
强化宣传引导 提升文明素质
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三年大变样”活动中,乐亭县始终贯穿“保护生命,安全出行”这条主线,大力提倡“文明行车、文明走路、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社会风尚。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省道沿线村庄、农村集贸市场和冀东果菜批发市场等农用机动车、驾驶人比较集中的地方,利用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录像、展出交通事故图片和交通肇事车辆残骸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在县电视台开办交通秩序整治三年大变样专题节目,宣传交通法规和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危害性。县教育部门从娃娃抓起,将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宣传纳入学生操行评定。120名民警被聘为中小学的法制教师,并把交通安全作为重要内容。以县第二实验小学“少年警校”为样板,把交通安全教育拓展到城区其他中小学和省道沿线学校。结合事故案例展牌、警示教育监督,对学生进行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走路的教育。此外,为小学生购买了小警服,充分利用课外活动、节假日开展“小手拉大手”、“小交警韵律操”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一个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面貌大变化 征程新起点
辛勤的工作换来了丰硕成果。如今,当你徜徉在乐亭县城,映入眼帘的是一道道亮丽的风景。不论是“十里长街”,还是其它主、次干道,交通秩序都发生了明显变化:交通标志完整齐全,交通标线清晰规范,信号灯熠熠生辉,行人车辆通行顺畅。交通信号灯由原来的7处增加到目前的18处,实现了城区全部主要路口的灯控化;交通标线由原来的7条主干道扩展到目前的23条主次干道、支路,实现全面覆盖;交通标志由原来的240块增加到目前的477块;停车场由原来的6处增加到17处,停车泊位由不足1000个增加到目前的5000多个;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守法率由原来的79%、72%、63%上升至96%、92%、90%。如此巨大的变化令人刮目相看,感慨万千。
良好的交通环境,为人们快节奏的生活,平添了一份和谐,增加了一缕温馨。最近通过交警大队自评,市支队初评,乐亭县交通秩序整治三年大变样活动各项指标全部达到一等管理水平。触手可及的变化,使越来越多的人跳出狭小的视角,对交通秩序整治三年大变样活动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刘如涛 张仲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