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奥运期间内部单位的安全,唐山市局在全面加强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规范制度入手,狠抓工作落实,着力推进安保工作经常化。
一、规范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责任追究,实行捆绑式管理,上钩下连,对发生问题引发后果的单位,实行逐级追责,单位一把手、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逐一追查责任,形成风险共担。
二、规范门禁管理制度。本着“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门卫管理具体环节,严格规定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院内,外来人员进出单位必须凭有效证件登记并与访问人员取得联系后,由访问人员在门口直接与外来人员接洽。
三、规范值班备勤制度。本着“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巡控力度,值班人员要充分履行职能作用,在安排人员加强值班的基础上,重点增强夜间院内的巡查,增强“敲山镇虎”的效果。
四、规范民警值守制度。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民警值守力度,辖区公安机关和责任区民警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对容易发生问题和有问题倾向、苗头的单位要一线办公,当场解决。解决不到位的,要跟踪整改完结。
五、规范信息通报制度。本着“谁知晓、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灵通信息渠道,加强情报沟通,牢牢把握获取情报信息的主动性,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严防迟报、误报、漏报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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