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加班加点,昼夜奋战,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完成了涉及5000余万元、52家企业的调查取证任务,为最大限度地打击犯罪,挽回国家税款损失做出了贡献。
7月14日,唐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省厅经侦总队《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5•30”专案进行协查取证的通知》,内蒙古公安机关共立案32家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案共涉及9个省市、167家企业,共涉案发票1291份,涉及金额113395714.12元,税额16628254.29元。其中涉及唐山市52家企业,涉及金额53395714.12元,税额5628254.29元。对此,经侦支队支队长王立春高度重视,责成二大队负责并立即开展工作。二大队面对省厅在8月14日前将案情查清的要求、繁重的奥运安保任务及“边城税案”等巨大压力,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全员上案,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了本案的取证工作。期间,共调取相关证书3000余份、制作笔录200余份,将调取证据装订成册,并将案卷邮寄到立案单位,圆满按时完成省厅经侦总队部署的调查取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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