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党的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升华。公安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是党和国家执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才能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之中,才能永葆旺盛活力和生机,才能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唐山被中央确定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23个试点城市之一,为把新唐山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建成人们群众幸福之都提供了重要机遇,也给唐山公安又好又快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唐山公安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把握与公安工作的结合点,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牢固树立正确的稳定观和政绩观,才能为实现“开放创新、富民强市”的总体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准确把握与公安工作的结合点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一精辟概括,深刻揭示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具体到公安机关,就是把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统筹兼顾的思想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公安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要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公安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公安工作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民生问题能不能得到保障和改善。因此,必须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全心全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始终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二)要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坚持服务发展。公安机关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参与者、建设者、保卫者,要自觉地把公安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在大局中找准位置、在服务中争取主动。要科学分析、正确认识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时刻想着大局、胸怀大局。要善于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公安工作,从全局高度谋划公安工作,把工作基点放在随时应对各种困难、驾驭复杂局势上,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妨碍经济健康发展的因素,真正为实现市委八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开放创新、富民强市”的总目标提供高标准、高质量的服务和保障。
(三)要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到公安机关,就是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抓好现实斗争,解决现实治安问题,又要着眼公安事业长远发展,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大力解决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难题,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发展后劲,推动公安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要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兼顾是我们党长期执政中一条行之有效的重要经验。落实到公安机关,就是要统筹公安业务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城市与农村公安工作协调发展;统筹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打击犯罪与维护稳定、维持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的关系;统筹民主与专政、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的职能,实现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深刻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公安部孟建柱部长在我省调研时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公安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从我市的情况看,实现唐山公安工作新的跨越式发展,首要任务就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让广大民警充分适应社会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和对敌斗争复杂期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阶段性特征,在更高、更深的层面上,实现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思维层次的提升。同时,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努力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在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上狠下功夫。大力开展创新观念和思维方式教育,着力培养各级公安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技能,鼓励和保护基层的首创精神。通过培养和教育,要让各级公安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更加善于思考,更加具有洞察力,能够不断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分析问题、把握特点、研究规律,在体制、机制和思想观念上开展创新,做到守法不守旧、创新不拘格、改革不循规。
(二)在坚持改革创新方向上狠下功夫。紧紧围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反应灵敏、运转协调、便于分散执勤与合成作战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与公安工作运行机制相衔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事权划分明晰、机构设置科学的公安管理体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符合事权划分基本原则,有利于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警务保障机制等开展改革创新。重点在信息综合研判和预警机制建设、应急指挥机制建设、反恐工作机制建设、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建设、打击和预防犯罪工作机制建设、保障机制建设、队伍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不断为现代警务机制建设增添新的内容,注入新的活力。
(三)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总结和推广社会治安网格化巡控工作机制的成功经验,继续对现有警力资源进行科学整合和摆布,按照“警力跟着警务走、警务围着警情转”的原则,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投入到社会面、下沉到群众之中,并建立起防止警力回流的机制。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稳定观和政绩观
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因此,必须把完善社会管理作为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出了包括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在内的社会建设六大任务,为公安机关进一步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总任务,也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最直接、最实际的行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要以和谐理念为指导,以和谐状态为目标,提升维护稳定的认识,拓宽维护稳定的视野,完善维护稳定的思路,找准维护稳定的薄弱环节,强化维护稳定的措施与手段,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要从治安形势需要出发,探索建立打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做到有效防范、精确打击,打击与防范紧密联系、无缝链接,形成一个完整的打防控大格局,使更多“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路段”连点成线、连面成片,最终实现建设“平安唐山”的目标。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以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在评判公安工作时,不仅要看业务指标,还要看队伍建设;不仅要看打击数量,还要看打击质量;不仅要看工作现状,还要看发展后劲;不仅要看管理力度,还要看服务水平;不仅要看统计数据,还要看群众评价;不仅要看城市治安,还要看乡村稳定;不仅要看主观努力,还要看客观条件。在根据公安统计数据对公安工作进行考评时,应同时引进国际上广泛运用的公众安全感评价法、公众对警察满意度评价法和警民关系评价法等,这样更能确保评价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才能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走科技强警、素质强警之路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又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抓住了这两点,也就抓住了发展的根本。党的十七大绘就的宏伟蓝图最终要靠科学技术进步和人的素质提高来实现。向科技和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的理念深入警心,这是科学发展观在公安机关的具体体现。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迅猛发展的今天,科技含量的多少、民警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公安工作的水平,决定公安战斗力的强弱。近年来,我市公安工作之所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坚持不懈地走科技强警、素质强警之路,靠科技含量提高和民警素质提升推动公安工作整体进步。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科技和素质建设,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警、素质强警之路。
在推进科技强警上,我们将继续以“金盾工程”建设为龙头,全力抓好“金盾工程”二期建设。立足于各地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和水平,把信息化应用水平如何,是否直接服务于现实斗争,是否有效提升公安机关的战斗力作为根本衡量标准,不断增强公安科技的实战效能。继续保持刑事科学技术建设全国占位的良好发展势头,积极推动网上技术建设的升级进位,尽快扩大技防设施的覆盖范围,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根据实战需要,加强实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组织科技攻坚,实现重点突破,切实提高公安科技的应用水平。同时,加强公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对科技人才的优惠政策,努力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使公安科技人才能够安心工作,献身公安科技事业。在推进素质强警上,我们将坚持以警为本,把规范民警行为操守、展现民警个人价值、促进队伍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教育培训作为素质强警的主要内容,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在公安队伍中深入开展“大教育”、“大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科技素质,特别要针对当前形势,将建立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提高民警协调各类社会关系的能力,作为对民警培训教育的必修课,努力培养一批管理工作的优秀人才、专业工作的行家里手。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治警,努力树立良好警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确保队伍内部不出问题。继续坚持科学用警、从优待警,积极采取现代化、科学化管理手段,进一步减缓民警的思想、工作压力,促进民警身心健康,推动民警政治、经济待遇的提高,使广大公安民警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旺盛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同时,加强警营文化建设,打造和谐警营、快乐警营,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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