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种“汽车行驶记录仪”正在邢台市全市范围内推广,它能记录、储存、显示、打印车辆运行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运行安全等信息,能在不影响车辆技术性能的情况下,准确记录驾驶员的操作状态和车辆的运行情况,并且具有超速报警和超时报警功能。
推广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国家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交通部2004年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早有具体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印发河北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也有明确要求,目前全国已经有许多省、市、自治区相继开展这项工作。
邢台市由交通警察支队牵头,成立了联合安装指导办公室,截至目前,已为1000余辆车安装了“汽车行驶
记录仪”。 |